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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湖镇人民政府机构简介
2021-08-12 11:33 来源:樟湖镇

全称: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府前路1号

值班室电话:0599-8481118

邮箱:ypzh8481567@163.com

领导姓名:樟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纪贵生

工作时间:

夏令时(61~930)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1~531)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樟湖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二)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内设机构

樟湖镇设置6个党政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机关综合文秘、机要保密、联络协调、督查督办、效能建设、绩效管理、后勤保障、资产及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联络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绩效考核、老干、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治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信访、法制宣传、禁毒、反邪教、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工作;协助、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承担各种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的制定和执行;负责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应急处理。

4.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农业发展工作,落实“三农”政策,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和布局;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科技、发改、商务、金融和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年度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支出;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处置和收益收缴工作;指导和管理企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工作。

5.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教育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保障所)。主要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政务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等工作,指导基层开展自治;负责指导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6.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拟订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村(居)规划和报批;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和河长制日常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村镇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公用设施管理、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

樟湖镇综合设置综合执法大队、党群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等3个公益一类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为相当副科级。

1.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综合执法大队。根据依法赋予、授权或委托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组织本镇和区直派驻机构执法力量,统一开展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呈报执法权限之外的违法行为或线索;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工作。

2.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党群服务中心(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本镇及区直派驻各单位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承担党务、政务、民生保障、政策咨询等便民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综合服务工作。

3.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负责做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扶贫开发、人居环境、全面小康等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和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做好辖区内农业农村多种经营活动服务、农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水利工程建设服务及村镇文化活动建设服务等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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