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应庚: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教育局党组、教育局全面工作。
黄建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股。
陈安洛: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计财股、核算中心、电教仪器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范晓敏: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安全股、德育股、家教指导中心、办公室(信访)。
郭财富: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分管督导室、工会、基教股、招生考试中心。
魏水英:二级主任科员;分管职业成人教育中心、德育股(语委办)。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核审批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负责新闻宣传、文秘、信息、督查督办、保密及后勤行政管理、政务应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管理;负责局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负责重大会议及领导重要讲话的起草;编写教育年鉴;负责局机关及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党建、统战和群团工作;起草地方性教育政策、规定及实施办法;对局内和其他部门起草的有关教育的政策性文件负责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的协调、督促和落实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和局机关效能建设等;负责督办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安排部署的有关工作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的审批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师招聘工作,指导教育人才流动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外事交流工作,管理教育系统出国人员和海外来延从事教育相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负责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免;负责全区教师职称评定或推荐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惩及名师等评选或推荐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岗位设置、人员编制和有关专家的评选工作;组织校(园)长培训、教师培训;负责干部学历变更审核工作;负责教师人事调配、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与奖励性工资分配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病事假审批工作,教职工调资、教龄津贴变动审批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统计工作。
(三)计财股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编制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全局及直属单位经费的核拨、管理;管理直属单位的基建投资;负责直属单位年度基建计划和基建项目的编报工作;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统计并监督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外资利用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及区属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国库统一发放工资、社保工作;负责财务管理、收费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学生生源地助学、普通高中国家贷款及低保家庭入园幼儿保教费补助工作;会同物价、财政部门拟定有关学校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负责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统筹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拟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目标和具体措施,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统计、调研和分析;负责各类教育布局、结构的调整工作、重点工程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改造及校舍安全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建可行性研究、项目选址、立项、投资计划安排和现场管理、检查监督、竣工验收以及工程决算审核;指导和检查全区教育系统基建工作;做好社会捐资办学工作。
(四)基础教育和职业成人教育股
承担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幼儿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拟定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的发展政策和义务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贯彻落实国家与省颁课程计划,规划全区中小学的教材建设和使用管理,负责地方教材的编写和审定的组织工作,推进课程改革;加强对各类教育检查和评估,指导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和质量监控及会考工作;编制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全区中小学校历;规划并指导全区教育科研、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学会工作;宏观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教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承担全区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指导职业学校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承担全区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观指导工作;指导农村成人教育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有关政策;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的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教育教学的管理工作。
(五)德育股(延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区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指导和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实施校园普法教育及《德育规程》,对学生进行政治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训练;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学校活动和德育表彰工作,指导德育基地的创建、管理和使用;管理、指导学校政治思想队伍、德育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文化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性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和文艺演出、比赛、美术评展等活动,协调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体育达标;参与制定体育升学考试政策和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健康及学校卫生条件的监测和整治工作。
配合团区委指导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依照团队章程开展工作。
组织实施语言文字工作的法规,指导监督检查社会各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宣传教育、调研和经验交流活动;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组织指导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六)学校安全工作股(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延平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落实和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有关未成年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检查、督促、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组织有关调研工作;参与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协调与制定;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在校生违法犯罪的预防矫正工作;参与在校生的安全防范及普法工作。 统筹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在校生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督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承担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主要职责
根据职能调整,延平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工作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全区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研究拟订全区教育政策,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统筹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和速度,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并加强信息统计工作。管理全区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划、管理、监督、评估工作。
(四)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教育兴省战略的决定》,省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要求,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区教育改革,推进农科教线结合。
(五)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重点推动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六)负责每年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管理使用区级教育经费。检查督促各乡镇对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落实情况。负责和指导全区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和基建工作。
(七)主管全区老师工作,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流动调配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并统筹管理学校实施教师职务制度,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八)贯彻落实省有关毕业就业政策,指导、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就业录用工作。
(九)指导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搞好全区学校安全教育和稳定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学校的突发性事件。
(十)负责我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合作,管理教育系统出国人员和海外来延平从事教育投资等相关工作。
(十一)编制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制定全区各校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全区高考、中考及高中会考的报名、考试、考务等管理工作,并组织指导实施有关规定、办法,负责中等职校会考、毕业生验证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三)管理局机关和区属中小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任免和教育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区属各学校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并认真抓好学校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参与做好全区教育系统统战、工会和共青团工作。
(十五)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端正办学思想,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及政策。
(十六)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五、直属单位
(一)南平市延平区教师进修学校
南平市延平区教师进修学校是本地区中小学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教学研究、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服务与组织管理机构,系本地区教师干部培训中心、教科研指导中心、教育教学评价与质量监控中心、信息资源中心和网络教育中心。
(二)南平市延平区电教仪器站
一、规划、指导全区电化教育(现代教育技术)、中小学实验室、各类功能室、图书馆(室)建设工作。
二、指导全区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室和各类功能教室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全区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和实验教师及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四、指导全正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和各科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图书的管理及使用工作。
五、组织中小学开展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实验教学、读书活动等工作。组织指导学校教师进行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实验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活动。推广现代教育技术和实验教学科研成果。
六、做好现代教育技术、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
(三)南平市延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负责组织高级中等学校、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高中(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保密、录取工作,自学考试相关业务等各项招生政策、计划的公开和咨询工作。
(四)南平市延平区职业成人教育中心
负责全区中等职业和成人学历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定中等职业和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审核、招生政策制定、学籍管理、毕业生验证工作;指导协调中等职业和成人学校教育体系及教学质量评价监督体系建设;指导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组织指导办学水平、教学水平评估;指导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和中职学生技能鉴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岗位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终身教育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区社区教育及学习点建设工作,承担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并落实全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协调和指导各校资源教室建设与使用工作。
(五)南平市延平区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为教育系统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提供优质服务。对区属教育系统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提供会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对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南平市延平区学生资助中心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学生资助方针、政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核管理工作;收集掌握资助对象基本信息,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维护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指导学校建立、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归集整理工作,认真做好有关资助数据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加强对学校资助工指导和监督;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雨露计划”项目实施,贫困家庭风险防控工作。
(七)南平市延平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全区中小学家长学校及校家社合作机制运作工作,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宣传实践活动、家庭教育咨询、辅导及巡回指导,设计家庭教育纲目和课程等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工作。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黄金中心13层、14层)
公开(监督)电话:0599-8069810
电子信箱:ypjy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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