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
刘志平(党组书记、局长);
廖尧英(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丁剑辉(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丹(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红蕾(党组成员、农调队队长)。
二、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1.办公室(统计执法检查股)。综合协调、管理全局文秘、行政、财务、资产、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接待、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受理和审核与考试、统计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和工资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局退休干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统一管理由省局拨款的统计系统基本建设和统计事业经费及地方财政拨给的专项调查经费;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以及负责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2.综合统计股(社会与科技统计股)。统一管理和提供全区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对全区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宏观分析报告;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统计新闻和统计信息工作;整理、编辑、出版综合性统计年鉴和统计业务刊物;搜集、整理和提供综合平衡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研究;组织贯彻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负责统计制度的管理,审核各部门的统计方案,管理并考核全区统计报表;组织实施人口、社会、科技、劳动和服务业等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和统计分析研究工作;会同普查中心及各(股、室)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普查方案和投入产出专项调查方案。
3.经济统计一股。组织实施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原材料、对外经济、旅游等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和统计分析研究工作;会同普查中心及有关(股、室)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普查工作方案。
4.经济统计二股。组织实施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住宿业、服务业等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和统计分析研究工作;会同普查中心及有关(股、室)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普查工作方案。
5.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为政府决策及社会需求调查提供农村社会经济信息;农村人民生活消费调查,农村粮食产量调查,小城镇调查,农村固定资产调查及各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调查,农村社会经济分析,农民生活水平监测。
6.普查中心。为政府经济发展提供信息服务;统计报表上网、信息联网、信息采集、分析、查询、开发及数据处理,统计数据储存。
7.经济统计服务中心。协助主管部门完成全区经济、社会、工业、能源统计、监测等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三、工作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区政府环岛办公楼8楼,电话:0599-883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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