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水南街道横排路152号水南街道办事处
值班室电话:0599-8629723
领导姓名: 应理征(水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机构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治中心)、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教育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保障所)、社区工作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区发展中心。
工作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水南街道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社区发展。
(二)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障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辖区集体经济,增加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推进街道、社区政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政内设机构
水南街道设置 5 个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承担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机关综合文秘、机要保密、联络协调、督查督办、效能建设、绩效管理、后勤保障、资产及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绩效考核、老干、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联络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二)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治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信访、法制宣传、禁毒、反邪教、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工作;协助、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承担各种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的制定和执行;负责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应急处理。
(三)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调整街居经济结构和布局;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科技、发改、商务、金融和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年度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组织、管理街道财政收入、支出;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处置和收益收缴工作;指导和管理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财务会计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教育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保障所)。主要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政务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等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五)社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制订社区(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村)规划和报批;负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推进基层自治;负责社区规范化建设、自然资源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社区(村)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公用设施管理、人居环境等工作;负责管理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工作。
三、事业单位
水南街道综合设置综合执法大队、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区发展中心等3个公益一类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一)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根据依法赋予、授权或委托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组织本街道和区直派驻机构执法力量,统一开展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呈报执法权限之外的违法行为或线索;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工作。
(二)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本街道及区直派驻各单位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承担党务、政务、民生保障、政策咨询等便民服务工作,指导村(居)开展综合服务工作。
(三)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道社区发展中心。主要负责社区自身建设、设施建设、阵地建设、功能建设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协助社区组织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承担人居环境、文明创建、扶贫开发等事务性工作,为城市社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服务。
四、其他事项
(一)人大、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和群团机构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群团组织章程设置,并履行职责。
(二)区直部门派驻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工作机制纳入街道统一组织协调、开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人员由街道执法机构统筹使用,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要听取街道党委意见。对于符合条件的区直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水南街道可根据工作需要,使其参与街道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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