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15号四鹤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599-8824827
领导姓名: 乐图诚(四鹤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工作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根据机构改革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制定《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街道工作委员会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64 号)、《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延平区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委办发〔2020〕8 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四鹤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社区发展。
(二)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障体系, 推进产业现代化;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街居(村)经济,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推进街道、社区政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工作,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社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城市社区文明建设。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居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党政内设机构
四鹤街道设置 5 个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承担党工委、办事处
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机关综合文秘、机要保密、联络协调、督查督办、效能建设、绩效管理、后勤保障、资产及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绩效考核、老干、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联络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二)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治中心)。 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信访、法制宣传、禁毒、反邪教、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工作;协助、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承担各种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的制定和执行;负责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应急处理。
(三)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调整街居经济结构和布局;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科技、发改、商务、金融和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年度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组织、管理街道财政收入、支出;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处置和收益收缴工作;指导和管理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财务会计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教育办公室、退役军 人服务站、劳动保障所)。主要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政务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等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五)社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制订社区(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村)规划和报批;负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推进基层自治;负责社区规范化建设、自然资源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社区(村)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公用设施管理、人居环境等工作;负责管理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
四鹤街道设置综合执法大队、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区发展中心等 3 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均为相当副科级。
(一)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根据依法赋予、授权或委托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组织本街道和区直派驻机构执法力量,统一开展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呈报执法权限之外的违法行为或线索;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工作。
(二)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本街道及区直 派驻各单位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承担党务、政务、民生保障、政策咨询等便民服务工作,指导社区(村)开展综合服务工作。
(三)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街道社区发展中心。主要负责 社区自身建设、设施建设、阵地建设、功能建设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协助社区组织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居环境、文明创建、扶贫开发等事务性工作,为城市社区各项事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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