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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责以及局领导分工等信息
2023-09-01 08:00 来源:延平区农业农村局

一、区农业农村局领导信息

胡裕光: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区委农办主任,主持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委农办全面工作。

郑  青: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畜牧兽医师、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畜牧业和渔业、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分管畜牧兽医站、水产技术推广站(渔业渔港工作站)。横向联系区水利局、延平湖旅游开发区管理中心、茫荡山保护区管理处、延平生态环境局、区人武部等单位。(联系乡镇:樟湖镇、太平镇)

俞军华: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党建、效能、督查、人事、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统战、宣传、农村社会事业、农村经营管理(土地流转)、妇女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局党办(人事股)、局农村社会事业股(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经营管理站、机关妇委会。横向联系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委统战部、区直机关党工委、区委巡察办、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文明办、国安办、党校、史志室、档案馆、区人大、区政府办(效能办、绩效办)、区人社局、妇联、关工委、团区委、区计生协会等单位。联系区乡村振兴促进会。(联系乡镇:黄墩街道、水东街道)

王丹诚: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局纪检、监察等工作。横向联系区纪委监委等单位。

江  凌: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品牌农业、设施农业、农业农村法规、政策宣传及规范性文件审核、计划财务等工作。分管经济作物站(食用菌站)、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站(绿色食品发展工作站)、农业检验检测中心、政策法规股、计财股。横向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区金融办及区金融机构、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审计办)、税务局、区政协、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单位。(联系乡镇:水南街道、塔前镇)

王  科: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区委农办日常工作、乡村振兴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分管综合股(区委农办秘书股)、振兴股。横向联系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外事办、民政局、文体旅局、统计局等单位。(联系乡镇:夏道镇、炉下镇)

王有福:区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农田建设管理、植保、土肥等工作,分管农田建设中心(农村能源站)、植保植检站、土壤肥料技术站。横向联系区自然资源局、延平区工业发展中心、大横绿色产业区、工商联、残联、台联、文联、侨联等单位。联系区农民体育协会。(联系乡镇:西芹镇、南山镇)

陈茂军: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协调信息宣传等工作。分管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横向联系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局融媒体中心、交警大队等单位。(联系乡镇:茫荡镇、大横镇)

廖  婧:南平市延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安全生产、综治扫黑、信访等工作。分管南平市延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局安办(综治办、扫黑办、信访办)。横向联系区城管局、区委政法委、延平公安分局、应急局、信访局、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等单位。(联系乡镇:来舟镇)

岑晓鹏: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饲料监管、动物卫生监督、工会等工作,协管畜牧兽医工作。分管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禽屠宰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工会。横向联系区委老干部局、区卫健局、总工会区红十字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贸促会、供电公司等单位。(联系乡镇:王台镇、峡阳镇)

罗  俊: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副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市场与信息化等工作。分管农业区划与产业信息中心。横向联系区工信与商务局、发改科技局等单位。(联系乡镇:巨口乡、赤门乡)

占  琪: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粮食安全生产、科技教育、种业、“三茶”统筹发展及区“三茶”办日常工作等,分管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技术推广股、科技教育股、种业站。横向联系区林业局、粮储局、区教育局、烟草延平公司等单位。联系区海峡茶业交流协会。(联系乡镇:四鹤街道、洋后镇)

为加强工作衔接与配合,局工作运作方式实行AB角制,即郑青与岑晓鹏,俞军华与王有福,江凌与占琪,王科与罗俊,陈茂军与廖婧互为AB角。

二、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四)牵头组织实施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发展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二)乡村振兴工作股(区委农办秘书股)

(三)政策法规与改革股(行政审批股)

(四)乡村产业发展与渔业管理股

(五)农村社会事业与合作经济指导股(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六)发展规划管理股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八)科技教育与种植管理股

(九)畜牧兽医管理股

(十)机关党委

四、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十楼

邮政编码:353000

联系电话:0599-8875273

工作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直属事业单位

(一)南平市延平区经营管理站

(二)南平市延平区创汇农业中心

(三)南平市延平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四)南平市延平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五)南平市延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南平市延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七)南平市延平区农业检验检测中心

(八)南平市延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站(南平市延平区绿色食品发展工作站)

(九)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区划与产业信息中心

(十)南平市延平区经济作物站

(十一)南平市延平区植保植检站

(十二)南平市延平区土壤肥料技术站

(十三)南平市延平区种业站

(十四)南平市延平区畜牧兽医站

(十五)南平市延平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南平市延平区渔业渔港工作站)

(十六)南平市延平区农田建设中心(南平市延平区农村能源站)

(十七)南平市延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南平市延平区畜禽屠宰事业发展中心)

(十八)南平市延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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