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延平区环城北路99号
值班室电话:0599-8811836
领导姓名:魏乾勇
主要领导分工:
周达强(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魏乾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机构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治中心)、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教育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保障所)、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综治执法大队、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党群服务中心(南平市延平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工作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64号)、《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延平区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委办发〔2020〕8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茫荡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増加村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政内设机构
茫荡镇设置 6 个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机关综合文秘、机要保密、联络协调、督查督办、效能建设、绩效管理、后勤保障、资产及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联络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工作。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绩效考核、老干、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治中心)。 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信访、法制宣传、禁毒、反邪教、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工作;协助、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承担各种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的制定和执行;负责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应急处理。
(四)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 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农业发展工作,落实“三农”政策,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和布局;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科技、发改、商务、金融和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年度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支出;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处置和收益收缴工作;指导和管理企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工作。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教育办公室、退役军 人服务站、劳动保障所)。主要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政务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等工作,指导基层开展自治;负责指导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六)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制订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村(居)规划和报批;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和河长制日常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村镇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公用设施管理、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等工作。
三、事业单位
茫荡镇综合设置综合执法大队、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等 3 个公益一类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为相当副科级。
(一)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综合执法大队。根据依法赋 予、授权或委托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组织本镇和区直派驻机构执法力量,统一开展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呈报执法权限之外的违法行为或线索;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工作。
(二)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党群服务中心(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本镇及区直派驻各单位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承担党务、政务、民生保障、政策咨询等便民服务工作, 指导村(居)开展综合服务工作。
(三)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负责做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扶贫开发、人居环境等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和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做好辖区内农业农村多种经营活动服务、农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水利工程建设服务及村镇文化活动建设服务等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人大、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和群团机构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群团组织章程设置,并履行职责。
(二)区直部门派驻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工作机制纳入镇统一组织协调、开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人员由镇执法机构统筹使用,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要听取镇党委意见。对于符合条件的区直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茫荡镇可根据工作需要,使其参与镇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五、本规定由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六、本规定自2020年8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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