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申请办事指南
2025-03-14 12:02 来源:延平区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申请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申请

二维码
 

事项性质

行政许可

事项类型

承诺件

办理条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2)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办理条件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二)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设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第三条第一款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特殊环节

1、环节名称:现场勘验环节时限:30个工作日

设定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公布、第79号修正)第十一条 发证机关受理经营许可证申请后,应当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发证机关现场核查以及申请人整改现场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和修改有关申请文件、资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申请材料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延期申请书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份数2份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份数2份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部门内部核查)

 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11号)该项材料申请人不再提交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由部门内部核查。新任主要负责人无证书的,应提交任职时间证明和拟在任职6个月内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试计划。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份数0份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要求:原件,复印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份数1份,,复印件份数2份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份数0份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备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材料仅需提交记载最终结果的书面材料。 要求:原件,复印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份数1份,,复印件份数2份

 

材料说明

1.可以网上受理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或通过电子文文件共享的无需再提交材料。2.凡是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可通过电子证照库查询共享到的证照,无需提交纸质证照; 3.涉及证照复印件由窗口无偿复印。4.材料一式一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申请与受理→审查→决定

法定时限

受理后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受理后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不含补件、现场核查时间

受理单位

南平市延平区应急管理局

收费标准及依据

联系电话

05998870108

投诉电话

05998801226

办公时间和地址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紫云街道八一路43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号窗口

乘车路线

可乘坐3路、6路、12路、16路、18路、22路、26路公交车在市政府公交站点下车

事项跑趟次数

网上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0次
窗口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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