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政治站位,推动责任落实
根据区委、区政府阶段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学习扫黑除恶“六清”行动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总结扫黑除恶工作内容,结合行业整治专项行动,展开工作部署,依法行政,主动作为,集中打击电毒炸鱼及禁渔期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
二、坚持“治乱”原则,聚焦行业清源
区农业农村局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乱”这一基本原则,广泛开展打击电毒炸鱼及禁渔期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闽江流域生态环境。以闽江禁渔区禁渔期非法捕捞和城区水域夜间时段机动渔船非法电鱼等违法行为作为打击重点,全面辐射延平城区周边沿江重点乡镇,如大横、夏道、来舟、西芹、王台、峡阳等,整合优势执法力量,聚焦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同时,开展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养殖禁用药、水产养殖违禁添加剂专项督查,并配合市场管理部门对销售违规渔具经营户等开展突击检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日常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大渔政执法工作力度,遏制非法滥捕现象,着力解决社会反响强烈的电鱼突出问题,切实改善闽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
三、聚焦深挖根治,推动长效常治
(一)形式丰富多样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每年的禁渔期宣传、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开展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维护闽江生物多样性主题宣传活动。
在文化广场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二)省市区三级禁渔期联合执法行动。
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响应上级号召,配合省市渔政部门,在闽江开展禁渔期省、市、区三级联合执法行动。
省、市、区三级联合执法行动
(三)开展打击电毒炸鱼违法行为宣传
区农业农村局渔政大队会同区检察院到各乡镇开展打击电毒炸鱼违法行为宣传。
打击电毒炸鱼违法行为宣传
(四)拆除销毁违规渔具地笼。2019年4月9日,南平市电视台报道区农业农村局渔政大队在夏道水域巡查过程中,发现违规渔具地笼,并当场予以拆除销毁。
拆除违规渔具地笼现场
(五)峡阳江汜抓获3艘违法电鱼船。2019年11月21日凌晨1时左右,区农业农村局渔政大队于峡阳镇江汜富屯溪段水域突击抓获3艘违法电鱼船,执法人员现场没收违法船只及电鱼工具。
违法船只及电鱼工具
(六)非法渔具禁售宣传。2020年6月27日,区农业农村局渔政大队在新建村渔具店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对经营业主宣传非法渔具禁售规定。
非法渔具禁售宣传
(七)查获违法电鱼行为。区农业农村局渔政大队执法人员在洋后政府小溪处抓获非法电鱼1人,现场发现有背式电鱼机1台,1根电击杆,1把捞海,执法人员收缴违法作业工具。
现场查获的电鱼工具
(八)日常水上执法巡查。区农业农村局渔政大队以不定期水上执法巡查的方式,加大渔政执法工作力度,打击非法捕鱼行为。
水上执法巡查
区农业农村局渔政大队联合公安、海事、水利等部门开展闽江禁渔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电、炸、毒鱼等违法行为。通过打击,违法乱象明显减少。今年以来,共出动人员168人次、执法船30艘次,查处涉渔案件16起,查获销毁虾篓510个、地笼530多米,刺网5张150米,拆除迷魂网12个,并将按规定程序予以销毁处理。其中立案1起(无证捕捉野生动物棘胸蛙),罚款1700元。暂扣涉嫌电鱼船2艘。电鱼设备17套。
下阶段区农业农村局将持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穿于行业乱象治理工作中,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持续加强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电毒炸鱼及禁渔期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切实改善闽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