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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
发布时间:2016-11-28 15:32 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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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是延平主要自然灾害之一,造成的危害较大,主要发生于每年5~6月的梅雨季节。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不仅受到境内降水的影响,还受到境外河流上游流量的影响。当境外河流上游的水汇聚本市并与境内大量降水汇合时,产生的洪涝灾害就十分严重。一般情况下,境内洪涝灾害多出现在雨季的高峰期,主要是在5月的5~9日、19~23日,以及6月的5~9日、17~19日等几个时段。
宋太平兴国七年
(982)
七月,溪水暴涨,毁民居140余家。宋景德四年
(1007)
六月,山水汛涨,漂溺民居无数。宋天圣四年
(1026)
六月丁亥,大水毁官民庐舍千余家,溺死者百余人。九月壬申,雨水毁民居。宋淳熙四年
(1177)
五月庚子,大水至,于壬寅漂民庐千余家。宋绍熙二年
(1191)
四月,淫雨至于九月。宋庆元六年
(1200)
五月,大水自庚午至甲戍,漂民庐害稼。宋嘉泰二年
(1202)
六月连雨,至于七月大风雨,水害苗稼无算,毁庐舍350家,溺死者众。宋嘉定十七年
(1224)
五月,大水圮郡治城楼、狱舍、官廨、民居,凡避水楼上者皆死。宋淳祐十二年
(1252)
六月辛丑,大水冒城郭,漂没室庐,死者甚众。(区方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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