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DZ[2018]049号Y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塔前镇石城村大地水土保持工程 已由 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石城村民委员会 以 延水利〔2018〕7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石城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 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石城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石城村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1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石城大地水土保持工程的步道、水沟、绿化等;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清单内容,以施工设计图纸为依据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9725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延平区创世纪A区1号楼502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值为8%)。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 年 10月 11 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塔前镇派出所三楼会议室。
7.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镇政府公告栏及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http://www.ypzf.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石城村民委员会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
邮 编:353002
电 话:13605953762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平区创世纪A区1号楼502室
邮 编:353000
电 话:0599-8897666
联系人:吴小姐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塔前镇招投标委托中心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
联系电话:0599—8549933